民國三十七年 (1948年1月1日-1948年12月31日)4月4日,澳門航空運輸有限公司 (Macau Air Transport Company, MATCO)開幕,由澳督柯維納親自主持航機“澳門小姐” (Miss Macau)號的命名禮。先是,由於葡萄牙並非1944年布雷頓森林體系 (Bretton Woods System)的協約國家,澳門為此可不遵循禁止黃金自由貿易的約定,而香港作為英國殖民地必須嚴格遵守公約,故國泰航空 (Cathay Pacific Airways)創辦人雷依‧法理奧 (Ray Farrell)及根高 (Sydney de Kantzow)便產生了把黃金帶到澳門的念頭,但是可使用的只有空中交通工具,遂同中國國家航空公司舊飛行員米勒‧蘭舍爾 (Millard Nasholds)一道說服澳門葡籍富豪羅保 (Pedro José Lobo)成立一間幾乎只作運輸貴金屬的航空公司。另一方面,公司亦運載旅客,由於澳門-香港之間的航線航行時間很快很短,史稱這段航程為“香煙航程”,意即只需吸食一支香煙的時間就完成航程。最終公司由羅保與華商梁昌合作組建,並在香港註冊,羅保出任董事長,梁昌為經理。公司當時約有50名雇員,其中大部分員工是機械師,其飛行隊曾經擁有多達8架“格達蓮娜” (Catarina)飛機,大部分飛行駕駛員都是來自國泰航空的澳洲人,他們接受新培訓用以忘記當時香港公司使用的“DC3”型飛機的操作步驟以利於駕駛“格達蓮娜”飛機。起先,公司準備使用“DC3”型飛機,根高及法理奧在黑沙跑馬場興建一條1200米長的跑道,一架“DC3”型飛機想為路環及香港之間航班進行剪綵禮,但是首航失敗,法理奧急忙離開前往菲律賓,目的是購買水陸兩用飛機,在黑沙建造跑道的同時被祝聖名為“尼基” (NIKKI)號的“DC3”飛機撞向一個分隔飛機場及大海的堤壩,機輪飛脫,飛機以腹部著陸,在距離檢閱台數米處停下,乘客全身都被泥漿及灰塵濕透。於是就做出了選擇“格達蓮娜”飛機的決定。在正常開航前不久,公司經理、羅保兒子羅渣 (Roger Lobo)決定購買水陸兩用飛機,它們既可在澳門著水,亦可在香港啟德機場著陸。國泰航空購買了兩架“格達蓮娜”飛機,再把它們租給澳門航空運輸有限公司,其中一架飛機被祝聖名為“澳門小姐”號。“澳門小姐”號也為公司首架雙引擎水陸兩用飛機,只開港澳往返航班,在啟德機場及澳門新口岸原水翼船碼頭的埠頭起落,每次航程20分鐘左右。初航時,每週開航4天,週末、周日來回各開三班,週一至週五則每日來回一班。自5月起,每日增至三班開航。9日,“澳門小姐”號正式通航。不過飛機雖然航程時間很短,但價格卻是乘搭大火船往香港的七倍,其時大火船渡輪只需3澳門元,而乘搭飛機則需20元。同時飛機到達啟德機場後,乘客得乘搭兩小時的渡輪從九龍前往香港,與直接由澳門前往香港的渡輪所花時間相差不多。由此飛機乘客不是很多。[1]
[1]Luís Andrade Sá, Aviation in Macau: One Hundred Years of Adventure, pp. 76-77 施白蒂:《澳門編年史:20世紀 (1900-1949)》,第303頁;李鵬翥:《澳門古今》,第119-12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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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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