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1月29日─1616年2月16日)3月27日,菲利浦三世再次致信葡印總督稱:朕委託你任命澳門兵頭兼王室大法官一事,不論中國及日本巡航首領是否在澳門都必須履行,也不隸屬於他們任何人。而在航行貿易方面,你不要干預,由巡航首領自由進行。[1]

[1]Documentos Rernetidos da India ou Livros das Monções, Vol.3, p.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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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