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年(1921年1月1日─1921年12月31日)9月16日,广州国民政府军队在香山县沿海一带执行缉捕海盗任务时,葡萄牙驻澳海军竟越过澳门内港水域,至湾仔银坑干涉国军缉盗,并开炮轰击国军部队,国军予以反击,击毙葡警2人,伤3人,一时暂告平息下去的粤澳关系又趋紧张。银坑滩至湾仔一带船户,均逃避一空,银坑附近居民,亦不敢过澳,惧遭殃及,史称“九一六事件”。广东政府在 “九一六事件”后,对澳门政府采取了强硬态度,谢绝第三国调停,一方面加强香山县的防务,调集3000人的军队在香山集结,一方面再派出两艘鱼雷快艇在澳门附近水域游弋。省长陈炯明当时正在广西前线,得悉葡军舰越界至湾仔炮轰中国军队的事件后,屡电回粤,飭令万勿让步失权,“该国(葡萄牙)如侵犯我国主权,确以无理相加,即行强硬手段对付,无庸退缩”。葡方亦称,“奉本国政府命令,特向中国政府正式声明,对于‘九一六事件’所受之损失,保其向求赔偿之权利”。由于中葡冲突再次爆发,一直处于备战状态,原定于今日解散机枪连,一直推迟至1922年2月。同时,葡萄牙人请求英国的援助,英国虽然声称,他们绝不会为澳门与中国开战,但他们还是派出炮舰“鸟蛛”号前往澳门,与中国舰艇正面相对。[1]
[1]《(广州)民国日报》1921年9月29日及10月4日;《澳门专档》第4册《葡萄牙公使致北京外交部照会》,第449页;《中华民国十年拱北口华洋贸易情形论略》(1922年2月21日),载莫世祥等编译:《近代拱北海关报告汇编(1887─1946)》,第335页;《关于处理澳门问题电》[原载《(上海)民国日报》1921年10月3日],转引自段云章、倪俊明编:《陈炯明集》(下卷),第690页;英国档案局:CO129,转引自杰弗里.C. 冈恩:《澳门史:1557─1999》第5章,第155页。同时《澳门专档》第4册《澳门案》第 499─451页葡使称,“9月16日,有中国水雷艇1艘驶入澳门,不服葡舰命令,并先行开枪,击毙葡国机匠1人,伤3人”,又称“在澳门城之外街击毙警察2人,民人1名,此外受伤巡警3人”。而施白蒂称,9月16日,应一华人舢板的求援,港务局一条快艇出动,这一快艇在内港我方水域中受到中方一武装船只的截查。一士兵以两把左轮枪威胁艇长,迫使该艇撤退。港务局另一船只见到快艇的警报后,驶往舢板方向。华船上的士兵退至对面山边界一带,躲在岩石后面向摩托艇猛烈开火,将其驾驶员当场击毙。摩托艇上的若阿金.努内斯(Joaquim Nunes)还击10炮。若阿金.努内斯、艇长及一名警员中弹后,摩托艇撤退。参见施白蒂:《澳门编年史:20世纪(1900─1949)》,第1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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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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