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一致同意敬聘柯麟醫生為院長。但澳門當局以政治因素的理由不批准。經林炳炎主席、何賢副主席向澳葡當局據理力爭,終獲同意。慈善會於1946年3月27日正式舉行盛大典禮歡迎柯麟醫生榮任院長。

柯麟醫生答應擔任院長,但婉謝受薪,義務服務鏡湖。每天大部份時間都安排在鏡湖醫院及護士學校工作,只有少量時間在他的診所應診。(事實上,在柯麟院長服務鏡湖長達五十五年的時間內,從未受薪。據時任護士長的梁秀珍女士回憶,有時手術後柯麟院長和醫務人員在醫院食堂吃夜宵,都是他自掏腰包。)

時任鏡湖慈善會副主席的何賢先生,對柯麟院長淡薄名利的為人非常敬佩。他曾對柯麟院長說:“有許多病人到你的診所來,但總因找不到你,只好轉去別的醫療所或去鏡湖醫院,你每天如在自己的診所多看幾十個病人,每月就可多收入幾千元,你情願放棄這些收入,為大眾義務服務,這是為何?是出於慈悲為懷吧!”

當時柯麟醫生說:“人的生命有限,就算長命百歲,也不過百年,而國家民族生命無窮,我不信佛,也不信基督,我的信仰和抱負,是以個人有限的生命,去造福人民和祖國的繁榮,這才不負吾人之一生。”,此後何、柯二人更為知心厚交,以致在鏡湖發展中貢獻更為巨大。

有關柯麟院長薪酬,何賢主席於1948年接受記者採訪時明確表示:“院長柯麟醫師係義務性質,不受任何薪津。柯麟院長一心服務僑胞,任事熱誠坦率,絲毫不苟。其所主診之留醫收入及特診應診收入,每月平均八九千元,佔醫院收入之三分一至二分一。慈善會同人屢擬酬報,輒遭拒絕。只有代表僑胞作深心之銘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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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