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2月10日─1900年1月30日)7月20日,康有為在加拿大與當地僑商李福基等集議創立“保大清皇帝公司(即保皇會)”,原擬總公司駐地設在澳門與橫濱兩地,但他們認為澳門更為合適。10月底,康有為假道日本來到香港,在港居停兩個多月,並於1900年1月27日離港赴新加坡。在此期間,康有為在香港親自指揮部屬將保皇會總部設立於澳門水坑尾大井頭4號。澳門保皇會初設時負責人為康門弟子王鏡如。1900年4月,康門另一弟子徐勤從南洋返回澳門,接替王鏡如主持保皇會的工作。其他保皇會成員則主要是《知新報》的班底。何廷光任財務總管(又稱保皇總公司大經理)[1];陳世廉,康門弟子,保皇會成立初期協助王鏡如主持會務;葉湘南,康門弟子,1900年夏從日本來澳,協助徐勤主持會務;韓文舉,康門弟子,曾任《知新報》撰述,1900年奉命從日本返澳,參加保皇會工作;何樹齡,康門弟子,曾任《知新報》撰述;歐榘甲,康門弟子,《知新報》主要撰稿人,1900年夏奉命從日本返澳,參加保皇會工作;梁炳光、張學璟、羅潤南,均為康門弟子,奉派來澳參加保皇會活動。劉楨麟、鄺壽民、梁應騮,亦為康門弟子,參入澳門保皇會活動。澳門保皇會成立後,組織十分渙散,各項工作均未走向正規,以致引起海外各地保皇派人士不滿。1900年四五月間,康有為為了加強保皇總會的工作,先後調派徐勤、歐榘甲、葉湘南等人返澳,並指示徐勤等“港澳辦事,當分內政、外交、理財、書札”,並大致分工為葉湘南理財、徐勤主外交、王鏡如總內政。但澳門保皇會運作不良的狀況並沒有任何好轉,直至1901年初,澳門保皇會停止工作。[2]
[1]1900年4月29日梁啟超致函康有為稱,何廷光名為總理,實際決策者仍為王鏡如和陳世廉。參見丁文江等編:《梁啟超年譜長編》,第233頁。
[2]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員會編:《康有為與保皇會》,第87—89、133、244—265頁;丁文江等編:《梁啟超年譜長編》,第229—230頁;方志欽編:《康梁與保皇會——譚良在美國所藏資料匯編》,第33頁;趙春晨:《歷史激流中的澳門:1900年》,載《文化雜誌》第43期,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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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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