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2月4日─1887年1月23日)7月18日,受粤东督抚委派,委员补用知府德福、试用知府富纯赴澳门调查望厦乡绅士张耀昌等禀控情形。

据称,上年春间,洋人从严逼收地租,嗣闻该村民等上控,因而中止。德福本拟寻觅望厦村绅士及地保询问一切,乃皆避面不见。后经暗访,望厦村及沙梨头等村皆已编立洋号,勒收租钞。惟望厦村住民约四百余户,人丁共约一千有余,稍知大义,不甘从夷,不付租钞。其余除塔石村穷民十几家无可勒索外,如龙田等四村,已照派纳租,且为洋人讳匿情形。

又查,澳门有炮台大小共九座︰大炮台、东望洋、西望洋、妈阁、㓥狗环、嘉思栏、莲峰庙、竹仔室、烧灰炉,均系洋人防守。马路六条:水坑尾至㓥狗环,莲峰庙至三巴门,莲峰庙后至水坑尾门,望厦村前、望厦村内、三巴门至西洋坟。兵房共六座:同治二年(1863)三巴门设兵房一座,该地五分;同治十三年(1874)水坑尾外设兵房一座,该地五分;同治十三年二龙喉设兵房一座,该地十余亩;同治十三年先锋庙设兵房一座,该地二分;光绪九年(1883)望厦村内设兵房一座,将该村更馆毁拆,建造新桥兵房一座。[1]

[1]《明清时期澳门问题档案文献汇编》第3册《委员补用知府德福等为澳门之事应声言断其接济以使其就范事禀文》,第214—2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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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