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二十一年 (1932年1月1日-1932年12月31日)3月30日,澳門總督美蘭德致葡萄牙殖民地部大臣報告稱:澳門沒有農業或工業基地,由於它緊靠香港,因此,它不可能轉變為一個大商業中心,只有旅遊業能確保澳門繁榮,而確保旅遊業的唯一途徑,就是改造賭博業。他說,賭博業的重組正在進行當中,方式就是責成特許權的獲得者既要迎合無產階級,又要迎合富人階層。對賭博公司數量的限制也被設定得不至於損害特殊的特許權獲得者 (番攤公司),它們每年向政府繳納14萬美元的租金。他指出,由於大多數番攤行經常光顧的都是一些最貧困、最可憐的人,這樣的收入也就意味著加於這一部分人身上的間接稅。相反,華人商業階層對這些不能給他們的生意帶來任何好處的地方避之唯恐不及,而富人階層又往往在私人俱樂部裡彼此之間賭博。美蘭德因此建議,在這個蕭條的年代裡,要通過現代化的酒店中修建一些高級豪華娛樂場,從而把澳門轉變成蒙地卡羅、聖雷莫、比亞里茨或埃斯特里爾,以吸引那些腰纏萬貫的歐洲人,以及來自鄰近城市的中國人。他最後說:“讓澳門前進吧!把這座美麗的城市轉變成全中國的一個旅遊勝地。”[1]
[1]澳門歷史檔案館館藏民政廳檔案:AH/GGM/4,總督致殖民地大臣,1933年3月30日,轉引自傑弗里.C. 岡恩:《澳門史;1557-1999》第4章,第13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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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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