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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慶五年(1571年1月26日─1572年1月14日)10月8日,耶穌會士米格爾.瓦斯(Miguel Vaz)從日本發出的信稱:“來自中國的大船到了,還有一艘中國式帆船也來到了巴爾托羅梅(Dom Bartoloméu)的新港,其名叫長崎。在此港內,今年建立了一座大的村落,因為這是專門給基督徒提供的地方。”這是澳門葡人在日本開闢的貿易據點——長崎,從此澳門大船東方航行的終點港由平戶轉移到長崎。同時,長崎亦成為同澳門開展海上貿易的商業中心。萬曆二十二年(1594)許豫稱:“廣東香山澳佛郎機番每年至長崎買賣,裝載禁鋁、白絲、扣線、紅木、金物等貨進見關白,透報大明虛實消息。仍夾帶倭奴,假作佛郎機番人潛入廣東省城,覘伺動靜。”博克塞(C. R. Boxer)稱:“每年四五月份,大帆船裝載1000噸以上的貨物離開果阿,滿載著布料、棉花、玻璃器皿、時鐘和葡萄酒。船進入馬六甲海峽,就會把部分貨物交換成香料。抵達澳門之後,通常要在這裡逗留10~12個月,因為令人垂涎的中國絲綢只能在廣州每半年一次(1月或6月)的集市上才能買到。大帆船在下一年有點季候風的7月前後起程前往日本,航程要花上12~30天。從1571年起,長崎是唯一的停靠港。回程在10月份,當東北季候風開始的時候動身,每次都滿載白銀,在3月份到達澳門。在澳門,大多數銀子被卸下來,用於購買下一年的貨物——絲綢。然後裝載黃金、絲綢和布匹返回果阿。假定一趟要花三年時間完成,航行日本的大帆船的船長們通常有兩年(有時甚至是三年)的時間在中國海峽。”Cartas de Japāo, Apresentaçāo de José Manuel Garcia, Vol. I, Maia, Castoliva Editora,1997(facsímile de ediçāo de 1598)f. 316 v.C. R. Boxer, Fidalgos in the Far East(1550—1770), p. 30.陳子龍輯:《明經世文編》卷400《請計處倭酋疏》。C. R. Boxer, Fidalgos in the Far East(1550—1770), pp. 15—16.
崇禎十年(1637年1月26日─1638年2月13日)9月27日,英商在離澳門4里格之地寫了一封抗議信給澳門總督和議事會,指責他們在這段時間對英商船隊設置的種種阻撓致使其損失巨大,認為這違背了英葡兩國印度總督的協定,要求對英船隊的損失給予賠償。29日,澳門方面派來2人口頭答覆抗議信,於是英商再次以友好的語氣請求澳門方面允許英商在此休整。10月8日,澳門總督以充滿友誼的筆調否定了抗議信中的內容,說一切都是誤會:於是英商趁機提出兩項請求:一是請澳門方面勸說中方釋放在廣州的英商;二是請求允許英船購買澳門貨物作為回程貨。對此,澳門方面均予以答應。同一天,依據英商要求,澳門總督和議事會給英商的信由3人送達,誠懇邀請英船隊司令到澳門做客。於是若翰.威德爾一行3人乘船上岸。Peter Mundy, The Travels of Peter Mundy in Europe and Asia: 1608—1667, pp. 241—244.Peter Mundy, The Travels of Peter Mundy in Europe and Asia: 1608—1667, pp. 241—250.Peter Mundy, The Travels of Peter Mundy in Europe and Asia: 1608—1667, pp. 254—255.
清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2月3日─1792年1月23日)10月8日,英國商人小科克斯(John Henry Cox)在廣州逝世,年僅34歲,葬於黃埔。小科克斯是1871年作為一名“自鳴鐘”銷售商來到廣州,後在澳門成立公司,先是經營印度的棉布和鴉片,後則轉售南美洲太 平洋沿岸的毛皮,遂成為一十分富有的商人和船主,他的生意遍佈三個大 陸。小科克斯在貿易上取得的卓越成就致使其他人紛紛仿效。白樂嘉評價 小科克斯的成就稱:“一個卑微的‘自鳴鐘’販賣商促進了一項新貿易運動的展開,從而大大地推動了自由貿易思潮的傳播。”J. M. Braga, A seller of“sing-song”, Journal of Oriential Studies, vol. 6,1961—1964, HKU, press,1967.
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1月27日─1847年2月14日)10月3日,管理華人事務官小俾利喇向亞馬留總督建議:所有快艇(客貨兩用的中國船)都應該註冊登記,每月向澳府財政交納1元稅款。總督採納了這一建議。拒絕付稅的駁船全被扣押。中國駁船船主們開始在石角嘴卡(Pago de Novo)集中商議對策,集市裡的小販也加入進來。同時,中國官員致函澳門,四處張貼佈告煽動叛亂。老百姓向海關報復。亞馬留毫不猶豫,做好預防措施,海關戒備森嚴,軍隊增加了戒備。10月7日、8日兩天,有36艘駁船駛近澳門灣。一些武裝大船運來了3門炮,他們和地面上的人匯合,結果導致了一場衝突。1500多中國人和列陣對峙的葡軍士兵交手,澳葡方面還加入了海關人員、三巴門炮台的兵丁和一些市民。雙方相持激戰了一段時間,中國船民敗退。船民們退上船後,葡兵繼續向他們開槍射擊,大炮台和葡方兵船也開炮射擊。當他們乘船出逃時,澳葡方面派船追擊。一些船被俘獲,一些船沉沒,還有8條船擱淺,大批船民慘遭殺害。中國商民聞訊後,相繼罷市,停止供應葡人食物。亞馬留頒佈告示,揚言如果在24小時內不停止罷市,他將下令三巴門炮台將街市夷為平地。9日,英海軍上校多薩爾(Dausal)指揮的“禿鷲(Vulture)”號軍艦駛近澳門,稱香港總督特派此艦來協助澳督,聽從澳督的調遣。這當然是亞馬留求援的結果。該艦後於12日離開澳門,未及進行任何干預。10日,香山縣官員進入澳門查處此事,澳督不允許官員的武裝隨從入澳。11日,兩名官員不帶隨從進澳,並強調來向“澳督表達友好情意”。會談開始後,中國官員指出,如果將中國船隻停泊澳門的問題提請廣東大吏處理,定能獲得妥善的結果。亞馬留便悍然聲稱,他擁有對在澳所有中國居民的管轄權,他採取任何行動,都沒有與中國官員磋商的必要。在享受一頓珍饈招待之後,結果這一嚴重事件竟不了了之。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93頁;在J. F. Davis, China: During the War and Since the Peace中,對此事件情形過程有詳細描述:“事態好像已從廣州蔓延到了澳門,那裡的新任命的葡萄牙總督阿瑪拉爾(即亞馬留)先生,一位精力充沛的軍官,正在從事各種改革以使這塊殖民地獲得與香港同等的、獨立於中國政府的地位。但是,無論這塊殖民地本身,或是其宗主國的資源都不足以扭轉該地自從他的英國對手出現後就開始的每下愈況的局面。對中國船隻徵稅是澳門用來補充其財源的方法之一,而船主們仍只認為(如他們一向所認為的那樣)不受制於葡萄牙政府而只服從他們自己政府的官員。他們(也許是在最近發生的廣州事件的鼓舞或是激勵之下)組成了一股可怕的反抗力量,在內港架起大炮,作出威脅的姿態。總督預感到暴力的緊急事件即將來臨,給我發了一封信,請求得到我可能給予的任何援助。我還記得,1839年,當我們的同胞被中國人從澳門驅逐時,要求保護而遭到他的前任拒絕的那段往事,但我從不計前衍,認為阿馬拉爾先生是一個不同的人物,因此他及時得到了可能給予的一切援助。國內來的非常嚴格而明確的指令禁止在葡中之間進行任何武裝干涉。但是,無論如何,在危急時刻對葡萄牙居民提供避難和庇護同完全的中立沒有任何矛盾,因而皇家炮艦‘禿鷲’號的熱情的指揮官把他的船緊靠在離澳門僅幾小時路程的地方。總督瞭解我所接到的指令的性質,因而對這種支持非常感激。他說,單憑英國軍艦的出現就足以防止中國方面採取任何進一步的對抗行動。中國方面當然不可能知道英艦已事先被禁止採取任何反對他們的積極行動。事情的結局對葡萄牙人來說,可謂是非常值得慶幸的,因為不管我們在香港這塊征服得來的領地上的徵稅權和司法權是多麼天經地義,澳門的情況畢竟完全不同,那兒是靠每年向皇帝交付地租才被允許佔用的,而且從一開始這裡就一直駐有一名朝廷官員作為中國臣民的獨立政府的代表。”見北京太平天國歷史研究會編《太平天國史譯叢》第2輯,第265—266頁。Marqus Pereira, As Alfandegas Chinesas de Macau, pp. 41-43;徐薩斯:《歷史上的澳門》,第206-207頁。
19世紀中葉澳葡當局武力鎮壓澳門居民的事件。1846年(清道光二十六年)4月,亞馬留出任澳門總督後,大力推行將澳門變為“絕對自治的殖民地”計劃,首先是解決在澳門的中國居民的管轄權問題。他將各中國店舖編立字號,向它們勒收房税、地税,向中國工人勒收人頭税,並準備徵收所得税。凡拒絕交納者,則處以刑罰,特別是他對停泊內港的中國民船強徵1元的税款,激起了中國船民的武裝抗爭。1846年10月8日早晨,一些中國帆船因未納税而被澳葡當局扣留。於是,有40艘帆船上的1500多名中國船民去攻擊澳葡市政廳,亞馬留下令衛戍部隊出動鎮壓,雙方相持激戰了一段時間,中國船民敗退。船民們退上船後,葡兵繼續向他們開槍射擊,大炮台和葡方兵船也開炮射擊,致使20艘帆船起火、沉沒,大批船民慘遭殺害。中國商民聞訊後,相繼罷市,停止供應葡人食物。亞馬留宣稱,各店舖如在24小時內不恢復營業,將命令大炮台用炮火夷平整個市場區。事後,雖有中國官員入澳調查這一慘案,但最終卻因清政府對澳葡當局節節讓步而不了了之。
同治二年(1863年2月18日─1864年2月7日)10月8日,《大西洋國》(Ta-Ssi-Yang-Kuo)週報創刊發行。該刊試用了近似“官話”的中文譯音“Ta-Ssi-Yang-Kuo”,據庇禮喇之子若昂‧庇禮喇(João Feliciano Marques Pereira)解釋:“據說利瑪竇於1600年進入北京後,明神宗皇帝問他來自哪裡,他使用這四個字做了回答。”該刊共發行了134期。1866年4月22日停辦。創辦人為生於果阿的加布里埃爾‧費爾南德斯(José Gabriel Fernandes)。主編是庇禮喇。該報的編輯人員還有:亞曆山德勒‧塔沃拉(Alexandre Meireles de Távora)、格雷戈里奧‧里貝羅(Gregório José Ribeiro)、奧古斯托‧瓦斯孔塞洛斯(António Maria Augusto de Vasconcelos)、卡布拉爾‧阿布恪克(Jerónimo Osório de Castro Cabral Albuquerque)及卡斯楚‧桑帕約(Manuel de Castro Sampaio)。該刊是澳門歷史上一份十分重要的新聞歷史文學週刊,其中保存了許多極為珍貴的澳門歷史資料。Manuel Teixeira, A Imprensa Periódica Portuguesa no Extrerno Oriente, pp. 38—39; J. F. Marques Pereira, Ta-Ssi-Yang-Kuo(《大西洋國》)——Arquivos e Anais do Extremo-Oriente Português, série l—Vol. 1—2, p. 140.
同治二年(1863年2月18日─1864年2月7日)10月8日,澳門仁慈堂發售澳門彩票,以白鴿票稱之:嬰堂設有白鴿票4000條出賣。每條取銀2元,共成銀8000元,為抽用行衰矜所用。此票分為4起。每起該票1000條,均照式樣如左:l條中式銀500元,1條中式銀200元,2條每條中式銀100元共200元,3條每條中50元共150元,8條每條中25元共200元,30條每條中5元共150元,75條每條中4元共銀300元。中式票120條,不中白票880條,二共票1000條。一扣用銀300元,中式銀1700元,二共銀2000元。賣票自本洋月20日起,開票4次,即每起1次。首起在番人本年12月19沙麻度日開。次起在番人明年3月19沙麻度日開,3起在番人明年6月21爹沙日開,4起在番人明年9月20爹沙日開。每起票1日開全,賣此票議開第1起,始賣第2起,以此次第清款。1863年10月8日育嬰堂票式。COTA:AH/SCM/029. MIC:A0312,澳門歷史檔案館。文中沙麻度日為葡語,意為星期六,爹沙日為葡語,意為星期二。
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1月31日─1901年2月18日)10月8日,氹仔嘉善堂落成慶典。香港、澳門兩地華人紳商在氹仔創設一行善會,名嘉善堂。該堂宗旨為貧民送藥贈醫及送善書、執字紙等事,另設有義塚。《嘉善堂章程》1899年12月30日獲得澳門政府批准,嘉善堂正式設立,議定所有善士經捐至少5元,以為股友。每年12月1日齊集各股友,公推值事10位,內舉總理2位,值理8位。澳門值事有:東泰店、寶昌店、關逸漁、怡安店、裕安押、鄭麟初、屈茂昌、安茂店、鮑德恒、梁泳棠、信成押、關蕙田;氹仔值事有梁兆庸、永泰源、陳鐸卿、鄭英含、東合店、何穗田、鄭桂庭、穗豐押、王雲卿、鄭錦星、仁興店、梁鬱明;路環值事有:黎怡章、怡源店、黃居之、蔡秋文、勝合店、許俊卿、永發店、遂合店、張敬堂、廣安隆、新合順、梁仲晃。此名單與鄭煒明《葡占氹仔路環碑銘楹匾匯編》有異。《澳門政府憲報》1899年12月30日第52號;《嘉善堂楹聯》,轉引自鄭煒明:《葡占氹仔路環碑銘楹匾匯編》,第78—79頁;嘉善堂,又稱醫靈廟,位於氹仔施督憲正街。
1909年(清宣統元年)2月,中、葡雙方決定查勘澳門界址。3月8日,香山縣成立“勘界維持會”,廣州隨即成立“廣東勘界維持總會”。7月15日,中、葡雙方代表在香港舉行劃界談判。11月14日,談判失敗。3月15日,澳門商會註冊成立。4月21日,桑德男爵(Barão de Sande)以特使身份抵達北京,參加光緒皇帝葬禮。9月1日,法國公民阿維爾農(Avernon)與澳葡政府簽訂澳門博彩專營合約草案。10月8日,澳門幾條主要街道上開始設置郵筒。11月3日,經過4個月的談判後,葡方欽差大臣馬楂度(Joaquim José Machado)將軍及中國欽差大臣高而謙中止澳門勘界會議。葡方欽差大臣提出將此問題提交仲裁。11月29日,葡萄牙頒佈澳門《華人風俗習慣法典》。12月4日,澳門及氹仔之間鋪設海底電纜。澳門勘界會議在京重開。
宣統二年(1910年2月10日—1911年1月29日)11月19日,根據葡萄牙革命後於本年10月8日頒布的法令,澳門總督馬奎斯被迫將居住在澳門的耶穌會士和瑪利亞方濟各傳教修女會(Missionárias Franciscanas de Maria)修女驅逐而離開澳門前往香港,後去科欽。馬奎斯總督因對新政策不滿而辭職。澳門葡人各家族在元老小若阿金‧巴士度(António Joaquim Bastos Jr.)帶領下,上書葡萄牙新政府,要求停止驅逐傳教士的法令。香港報紙則譴責新政府專制、搞宗派主意、不顧國家利益、政令雜亂無章。北京半官方的報紙則稱:澳門允許賭博、吸食鴉片和賣淫,却驅逐無害而有功的傳教士。所有這些評論都反映到里斯本,但新政府對此沒有任何反應。這次被驅逐的耶穌會士有恩里克斯‧花爾托(António Dinis Henriques Farto)神父、若奧‧公薩維斯(João Gonçalves)神父、威廉‧阿克賴特(William Arkwright)神父、魯卡斯‧費雅(João Lucas Feijó)神父、劉易斯‧門德斯神父(Luís Mendes)、阿爾梅達‧納雜雷(Serafim de Almeida Nazaré)神父、佩雷拉‧普萊速托(João Pereira Presunto)神父、哲學教師安東尼奧‧萊托 (António Neto)及安東尼奧‧卡斯特羅(António Castro)修士、塞巴斯蒂昂‧亞豐索(Sebastião Afonso)修士、維森特‧奧戈斯丁略(Vicente Agostinho)修士。Manuel Teixeira, Macau e a Sua Diocese, Vol.3, pp.398—399.
民國七年(1918年1月1日-1918年12月31日)10月8日,澳門公共工程工務司發佈公告,要求大街坊、果欄街(Rua da Tercena)、十月初五街(Rua Cinco de Outubro)、海邊新街(Rua do Guimarães)、沙欄仔街(Rua do Tarrafeiro)、新埗頭街(Rua da Madeira)、火船頭街(Rua das Lorchas)、美基街(Rua de Miguel Aires)、巴素打爾古街(Rua Visconde Paço de Arcos)、紅窗門街(Rua da Alfândega)、天通街(Rua dos Gules)、通商新街(Rua Nova do Comércio,即新填地)、草堆街(Rua das Estalagens)、公局新市西街(Rua Oeste de Mercado de S. Domingos)、公局新市北街(Rua Norte do Mercado de S. Domingos)、趙家巷(Travessa da Porta)、吉慶巷(Travessa dos Becos)、小新巷(Travessa dos Alfaiates)、十八間(Travessa dos Mercadores)等各屋業主限60日內將各屋一切當街之木質鐵質各件一概重新油漆,毋得抗延。《澳門政府憲報》1918年第46號,第804-805頁。
革命烈士。原名國俊,又名振,號點農。廣東新會潮蓮鄉(今屬江門)人。早年就讀於香港皇仁書院。1925年考入嶺南大學,同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在嶺南大學組織工人罷工。次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大革命失敗後在香港、上海等地從事地下鬥爭工作。1930年在香港組織交通站;同年與嶺南大學同學廖夢醒(廖承志姐姐)結婚。1934年在上海因叛徒出賣被捕入獄。1937年出獄後被派往華南淪陷區工作。1941年底香港淪陷,隨後到澳門一年多,做情報工作,並與母親在澳門一起生活。1943年至重慶,任《新華日報》記者兼編輯、八路軍駐渝辦事處秘書。1945年10月8日在送柳亞子回沙坪壩住宅後返回途中,被國民黨士兵槍擊誤殺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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