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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次比賽屬“年度中國歷史人物選舉2025”之第二部分,參加者需以上述選舉之當選者林則徐的生平、改革事跡、文學作品等為主題,完成專題研習報告並上傳至“澳門記憶”文史網以參賽。
天啟二年(1622年2月10日─1623年1月30日)6月22日,荷蘭艦隊司令官萊爾森(Cornelis Reijersz)率領12艘主力艦隊到達澳門海面,與5月29日進攻澳門的4艘船艦聯合(其中兩艘英國戰艦並沒有參與以後的作戰),對澳門形成包圍之勢。英荷聯合艦隊剛剛到達澳門,萊爾森就迫不及待地派遣2艘小船駛近海岸偵察澳門。澳門人被迫加強防禦,把沿岸所有炮台炮列備置妥當,並且佈告全市市民、天主教士和夫役等準備作戰。23日下午,英荷聯合艦隊3艘船艦逼近澳門嘉思欄炮台,“格羅寧根(Groningen)”號、“德加里亞斯(De Galliasse)”號、“英國熊(Engelse Beer)”號,停泊在低潮時水深三㖊處,離岸約一發炮彈的路程。戰鬥隨即展開,“格羅寧根”號和“德加里亞斯”號對澳門城發炮350發,澳門回擊100~120發。“格羅寧根”號中炮6次,“德加里亞斯”號中炮25次,戰鬥漸趨激烈,從2時打到6時,將海灘工事里防守的60名葡萄牙人和90名澳門人趕走。最終由於雙方隔海射擊,都未造成重大傷亡。24日,萊爾森率領11個分隊,共計約600人,分乘2條大艇和5條帆船,準備在城東沙灘強行登陸。澳門市民頑強不屈地抵抗,不斷用銃槍射擊荷蘭艦船,結果荷蘭指揮官萊爾森受傷,但是荷蘭艦隊還是靠岸並登陸沙灘。澳方只得退回東望洋山(Colina da Guia)上和一座隱修院內。荷方首領魯芬(Ruffijn)窮追不捨,親自率領9個分隊弓著腰排著秩序井然的隊形,在連續不斷的火力掩護之下,向澳門城進攻,並瘋狂地向其開炮。這時,被酒灌醉的葡萄牙人僕役和黑奴卻無所畏懼地執槍狂射,最終由於荷方一分隊火藥桶起火爆炸,頃刻間亂作一團,旋即逃離。這次戰役共造成荷方136人死亡、126人受傷,葡方十幾個葡萄牙及西班牙人和大量僕役、黑奴死亡。當時澳門沒有兵頭統領,前往日本的船隊統統在海上,故領導這場戰爭的重任就落到議事會的頭上。當時曾經出任過中國及日本巡航首領的賈羅布(Lopo Sarmento de Carvalho)臨時出來組織這場保衛戰,並得到若奧•韋瓦斯(João Vivaz)上尉及澳門土生人托瑪斯•維耶拉(Tómas Vieira)的幫助。參加這場戰鬥的還有中國人、馬來亞人、印度人和黑人,包括男人和女人,自由民和奴隸。一些奴隸因為在戰鬥中表現英勇而當場得到自由。戰鬥中也得到了布魯諾(Bruno)、羅雅穀(Jacques Rho)、湯若望等耶穌會士的大力幫助,尤其是羅雅谷神父從正在修建的三巴工事中發炮擊中荷方火藥桶。6月24日是紀念聖徒若昂•巴蒂斯塔(João Batista)的節日,葡萄牙人在這一天戰勝比他們強大得多的荷蘭人,他們值得紀念,遂奉若昂•巴蒂斯塔為澳門城市保護神,亦把這一天定為澳門城市日。關於這一戰役荷蘭人失敗的原因各種資料記錄大體一致:這次荷蘭人行動準備不足,執行不妥。最激烈的批評者是當時參加進攻澳門的瑞士雇傭兵李澎(Elie Ripon),他認為,此次進攻失敗主要是因為荷蘭指揮官的專業經驗不夠,他們大部分都是輪船船長和商人,沒有軍事作戰經驗。巡航首領萊爾森一登陸即受傷,被人送回船上養傷,僅有的這一名有軍事經驗的總指揮卻沒有參加進攻之役。1626年9月10日萊爾森在巴達維亞寫給庫恩的信中稱:“當時的澳門碉堡堅固,人眾,炮多。”可知,當時澳門的防衛力量絕不是人們常說的十分薄弱,或者是以少勝多,以弱勝強。徐薩斯:《歷史上的澳門》,第54頁;魏特(Alfons Väth):《湯若望傳》,第87頁。邦特庫(W. Y. Bontekoe)著,姚楠譯:《東印度航海記》,第73—74頁;徐薩斯:《歷史上的澳門》,第54頁;程紹剛譯注:《荷蘭人在福爾摩莎:1624—1662》,第14—15頁。關於這一戰役荷葡雙方資料歧異甚大,雷戈:《澳門的建立與強大記事》稱:荷蘭人在平地和海灘上死了400多名,還有近200人受傷,而葡方只有5名葡萄牙人和幾個奴隸陣亡,很少人受傷。賈羅布是葡萄牙軍人,1607年被派往印度。1615年到澳門服務並定居,他一生先後5次擔任中國及日本巡航首領前往日本,1622年任澳門要塞司令。正值荷人犯澳,他把家安在嘉思欄炮台,睡在鋪在炮台上的斗篷上,以便觀察敵情。6月24日那天,他以簡短的話語動員市民與士兵迅速投入戰鬥行列,並指揮了這場著名的以少勝多、以弱勝強的澳門保衛戰。後人為了紀念他,將今葡京酒店附近的街道命名為賈羅布大馬路。轉引自Manuel Teixeira, Toponímia de Macau, Vol.2, pp.29—34. 萊薩:《澳門人口:一個混合社會的起源和發展》,載《文化雜誌》第20期,1994年。徐薩斯:《歷史上的澳門》,第89—90頁;程紹剛譯注:《荷蘭人在福爾摩莎:1624—1662》,第14頁。雷戈:《澳門的建立與強大記事》,載《16和17世紀伊比利亞文學視野里的中國景觀》,第200頁。Elie Ripon, "Voyages in the South China Sea, 1622", in Review of Culture, International Edition 12, 2004, pp.105—110.W. P. Groeneveldt, De Nederlanders in China, De eerste bemoeiingen om den handel in China en de vestiging in de Pescadores, 1601—1624, pp.88—89, 轉自博斯(Arie Pos):《“以夷制夷”:明代的澳荷關係》,載《澳門史新編》第2冊,第576頁。
崇禎十三年(1640年1月23日─1641年2月9日)6月22日,劉易斯•帕切科(Luís Paes Pacheco)、桑切斯•帕德雷斯(Rodrigo Sanches de Paredes)、貢薩洛•卡瓦略(Gonçalo Monteiro de Carvalho)及西蒙•擺華(Simão Vaz de Paiva)等4名有日本貿易經驗且在澳門頗有聲望的市民帶著靠典當物件向市民借貸的6000兩白銀的活動經費及40萬兩歸還日本商人的欠款,乘一艘商船離澳赴日。船上共載員74人,其中葡萄牙人61人,黑人13人。7月6日抵達長崎,到埠後即被扣留,船上的大炮也被拆卸。4位使者通過長崎奉行三郎左衛門向幕府將軍遞交了外交備忘錄及相關文書,其文稱:“聞之陛下禁止葡萄牙人入國,我處居民陷於難以筆墨形容之慘境。彼等困窮不能救其妻子,因饑餓而死亡,是為悲慘經驗所明示,在我等出發之前,亦有陷入極度悲哀者,以編成卡斯特羅•布蘭科(D. Francisco de Castelo Branco)船隊,將皇帝禁令與我等苦狀報告西班牙、葡萄牙及印度。同時澳門市主要人物及教會與實業界鉅子召開會議,以為澳門市賴陛下之恩惠,如同赤子受養,是故遵從陛下之命令,自屬當然之事。又西班牙國王陛下違背日本皇帝之意,不予禁止傳教士及其宗教進入日本,乃屬事實。我們又對馬尼拉通知我等之決議。已於(1639年)11月15日由澳門派2人至馬尼拉,馬尼拉方面已下令任何人切勿派神父及其他宗教相關者至日本,違者處以罰金4000兩,不繳納者處以死刑。”而在幕府答覆前,他們即被關進監獄。8月2日,由日本皇帝自江戶派遣之特使2人,即加加爪忠澄(かがつあただすみ)和野野山新兵衛(ののゃましんべぇ)抵達長崎,即時召見葡萄牙人全員及黑奴13人,葡人大喜,以為會受到厚待,誰知日本政府不僅拒不接受葡萄牙人的請求,還將4名澳門使者及57名隨行人員全部處以“有情之死刑”,燒毀葡萄牙商船,僅讓l3名醫師水手僕役乘坐一艘小船返回澳門,轉達日本政府的諭令: 寬永十七年(1640)誅耶穌邪徒諭阿媽港。……阿媽港之蠢蠻,平素尊天主教,欲弘其邪法於本朝。比年所來之船中,或雇唐船,以載耶穌之徒號伴天連者至於此。蓋是以此教唆我里民,竊有覬覦本朝之志。故大君震怒,捕伴天連及其徒,悉斬之磔之,下令禁之。有信其法者,罪及三族。……去歲使節至長崎,諭汝國人,向來必無向於本朝,若有再來,悉戮其舯人,以無孑遺云云。而今背其嚴旨,詐乞和平者,重到於此地。官事無監,制令何變。某等謹奉鈞命,不知其它,不敢赦之。即壞其舟,執其徒若干人,梟首長狥於市,其餘者無少長皆誅之。但船子及醫師者,准彼則其罪輕,且欲令汝國覺知此事,故免其死刑,別造小船放還之。使此狀告於本國也。凡阿媽港近鄰首長聞之者,宜仰本朝之德,以察武威之嚴也。文德泉:《伊納西奧•薩爾明托》(載《文化雜誌》第9期,1992年)一文稱:6000兩白銀從滿清官員手中借貸。村上直次郎原譯,郭輝中譯:《巴達維亞城日記》第2冊,第266—267頁。村上直次郎原譯,郭輝中譯:《巴達維亞城日記》第2冊,第269—270頁;龍思泰:《早期澳門史》第6章,第142—143頁。在這些殉難人員中有2名來自帝汶和索洛的奴隸,他們都是澳門葡萄牙商人的財產。(C. R. Boxer, Francisco Vieira de Figueiredo e os portugueses em Macassar e Timor na época da Restauração 1640—1668,轉自蘇一揚:《澳門與帝汶:殖民管理,貿易與傳教》,載《澳門史新編》第2冊,第604頁。)林復斎:《通航一覧》卷182《南蠻》。
清嘉慶十年(1805年1月31日─1806年2月17日)6月22日,一艘隨清水師船出洋緝捕海盜的澳門葡船—澳門第十二號額船,回到澳門。它於上年10月16日夜,在電白縣放雞洋寄泊時,被風飄至硇洲洋面灣泊。18日見硇洲港內有賊船數十號,因水淺不能向前擒捕,隨後賊船二隻放出海外,伊等師船即著三板趕上,拿獲賊人11名。22日,忽有颶風,將船漂至安南口灣泊,因收口不住,隨漂至紅毛罵嘑格(即馬六甲)地方。至本年4月20日,始開船回來,其賊人已死3名,尚存8名。《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上冊《署香山知縣彭昭麟為飭將番船獲盜解究事行理事官札》,第496頁;《香山縣丞衙關於捕盜遭風番船回澳等事稟稿》,第498頁。
清道光十九年(1839年2月14日─1840年2月2日)5月4日,欽差大臣林則徐委派署佛山同知劉開域、署澳門同知蔣立昂、香山知縣福三及署香山縣丞彭邦晦到澳門,仿照編查保甲之法,將通澳華民一體按戶編查,毋許遺漏,並督同議事會理事官搜查葡人樓宇,有無囤貯鴉片。6月20日,上述官員查明戶口,造冊呈送,計華民1772戶,男女7033丁口,西洋葡人720戶,男女5612口,英國人居者57戶。並查明虎門收煙之時,有英商咽義士將泵船煙土偷運8箱入澳,被葡人首領查獲,將煙土押交英國副領事參遜,一體呈繳。葡文資料稱:6月20日,澳門進行了人口統計。結果顯示:男性2164人,女性2350人;男女奴分別為471人和637人。總數為720戶,5612人。6月22日,議事會向清政府呈交了人口資料。林則徐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林則徐全集》第3冊《奏摺》之《巡閱澳門抽檢華夷戶口等情形折》,第195—197頁。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72頁。
清道光二十年(1840年2月3日─1841年1月22日)6月22日,英國艦船48艘、士兵4000餘人抵達澳門附近海域,整個澳門都震動了,南灣的住戶們對巨輪“內梅西斯(Nemesis)”號的出現感到震驚。23日,查爾斯·義律寫信給澳門總督,稱“英國臣民有權得到澳門葡萄牙當局提供的有效和公開承認的保護,依照港口章程存放英國貨物。根據葡萄牙與英國訂立的一般條約規定,英國軍艦有權駛入葡萄牙的一個殖民地港口,以及享有一個友好國家的部隊和臣民在中立港口經常行使的一切權利”。而且他“已決定布置一批部隊靠近關閘,以便制止中國海陸軍部隊在這一附近地區集結”。澳門政府在英國艦隊強大武力的威懾之下,為自身利益計,公開實行“中立”政策,聽任英國官兵和商民出入、居住澳門,屢次保證他們在葡萄牙國旗下的人身安全。7月22日,一份鼓動粵省軍民人等有捉獲英人者予以賞金的告示,被澳葡當局認為有損其中立而被迅即撕下。《英國檔案有關鴉片戰爭資料選譯》,第661頁。Chinese Repository, Vol.9, No.4, p.239. John Elliot Bingham, Narrative of the Expedition to China, from the Commencement of the War to its Termination in 1842. Vol.1, p.387—388.
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2月10日─1843年1月29日)6月22日,馬禮遜教育會學校在該校教師羅賓斯·布朗牧師家舉行公開考試。這是提供給傳教會的朋友們的、首次觀察在其管理下學校進展的機會。考試科目包括英語、地理、算術、幾何及代數。考試於12時半開始。“當16名學生進入教室時,穿著整潔,帶著高興的面容,意味著他們滿意預期中的對他們在英語學習中所取得的成績而進行的測試。”由7名男孩寫給馬禮遜教育會執行主席裨治文的、寫得相當好的信件交了出來供仔細閱讀。他們應裨治文的要求,寫於考試前的星期一,題目亦由他擬定:“英國與中國教育之間的差異。”孩子們在沒有幫助的情況下寫好了信,並修改好。它們的好壞當然不同,但都值得表揚。這些表達了他們中的一些人的感覺,顯示出他們進行了嚴密的觀察、成熟的思考及人人都能注意到並且讚賞的純潔動機。Chinese Repository, Vol.11, No.6, pp.337—339.
同治二年(1863年2月18日─1864年2月7日)6月22日,工程兵上校阿穆恩(又譯亞馬勒,José Rodrigues Coelho do Amaral)在同年4月7日被任命為澳門總督後,本日舉行了就職儀式。並於當日照會恭親王奕訴,告知其已接任澳門總督兼葡萄牙全權公使之職,同時請求准許他進京謁見皇帝並遞交葡萄牙國書。SGL, "Fundo Marques Pereira", CX. 2, Maço, 01-de Macau 2, pasta única, doc. 67-Lista dos Governadores de Macau (1616—1868);《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2冊《葡國欽差大臣亞馬勒為奉派總制澳門等處業已接印事致總理各國事務恭親王奕訴照會》,第679頁。
麗都戲院位於澳門罅些喇提督大馬路與美副將馬路交界處,於1968年6月22日開幕,設有1,260個座位,播放國語片、粵語片、西片及日語片,戲院至1995年5月19日結束營業。在二十世紀六十至七十年代中期,當每部電影入口,戲院負責人將電影的內容及部分劇照呈交電影檢查處(全稱為"澳門戲劇檢查委員會")審核,該委員會由新聞旅遊處管轄,巿行政局執行工作,若委員會認為電影可能會涉及渲染暴力、色情,以及對社會產生不良的影響時,派員則立刻看試片,將認為不合宜的鏡頭刪除,如果影片內含過度的不雅成分,則可能會下令禁映。巿行政局方面派警員在戲院放映時間內監察,如戲院當局有違犯戲劇檢查委員會的指示時,可作詳細報吿,交由戲劇檢查委員會處理。圖中為麗都戲院"檢查處"檢片專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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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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