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十八年十月三十日(1892年12月18日),孫中山與鏡湖醫院簽訂《揭本生息贈藥單》,說明此前他已來到澳門。遺憾的是,由於資料缺乏,孫中山到澳之後的史蹟,至今仍有許多爭議。其診所“孫醫館”的具體位置在哪,便是其中之一。本文將依據澳門公共圖書館“館藏報刊資料庫”Echo Macaense等葡語報章,以及筆者新找到的葡萄牙國家數碼圖書館(A Biblioteca Nacional Digital, BND)所藏的Echo Macaense創刊號(圖1),1 結合前賢研究成果,探討孫中山在澳診所“孫醫館”所在位置。
圖1 Echo Macaense創刊號
圖2 Echo Macaense創刊號第四版
一、結論先說:“孫醫館”一直在仁慈堂右巷
在1893年7月18日Echo Macaense創刊號第四頁,刊載三則與孫中山有關廣告(圖2):右上角刊《春滿鏡湖》,版心刊《神乎其技》,其下刊《聲明告白》。從《春滿鏡湖》(圖3)廣告可知,其時孫中山已有三個固定的診症地點:鏡湖醫院、草堆街中西藥局、仁慈堂右鄰寫字樓。同版《聲明告白》亦證明當時孫中山經營著“寫字樓”及中西藥局兩處地點。在同日中文版《鏡海叢報》的〈創辦鏡海叢報條例利益佈啟〉一文中,則記載“仁慈堂右街孫醫館、草堆街中西藥局”是該報“惠顧掛號”的地點(圖4)。“仁慈堂右鄰寫字樓”與“仁慈堂右街孫醫館”指的便是孫中山的診所地址。寫字樓即醫館,因為《春滿鏡湖》廣告寫明那裡是“候診”“診症”和“種牛痘”的地方;而仁慈堂右鄰/右街,即今天仁慈堂右巷。
圖3 《春滿鏡湖》廣告所說的“寫字樓”,實即醫館
圖4 仁慈堂右街孫醫館是《鏡海叢報》的“掛號”(訂報)點
據著名史學家文德泉神父的資料,在1883年9月21日的仁慈堂管理委員會會議上,司庫提議:“鑒於教堂、辦公室和育嬰堂的建築已經破敗不堪,需要昂貴的修繕費用,還不如趁機將它們全部拆除,改建為住宅和出租的房屋。” 2舊仁慈堂建築的拆卸與重建工程於1888年完成,新大樓的門牌便是議事亭前地16號,至今沿用。同時在建築群左右兩邊新闢街巷,分別是羅結地街(Rua do Roquette,現改羅結巷)及仁慈堂右巷。3 從一幅大約繪於1889年的《澳門半島規劃圖》(Planta da peninsula de Macau,圖5)可見, 4在仁慈堂建築群(Misericórdia)右邊的死胡同即仁慈堂右巷。《1905年澳門公共街道名冊》對仁慈堂右巷的描述如下:“門牌號數:單數1到7;雙數6到10。建築物:共有7幢建築物,2口私人水井,1個側門。” 5
上述資料說明仁慈堂右巷內有用於出租的仁慈堂物業。這便是孫中山租用來做醫館(診所)的房屋所在。
圖5 1889年的地圖顯示剛重建完成的仁慈堂大樓及其後樓房(紅色部分),孫醫館便在圖中面對仁慈堂右巷的右側、仁慈堂大樓後的樓房之中
那為什麼出現右鄰/右街的不同稱呼呢?原因如下:澳葡政府的官方街道名稱,1869年才分別在7月26日和8月2日的《澳門憲報》上公佈,但只有葡文街名,沒有中文。 61888年仁慈堂右巷開通後也只公佈葡文名,沒有中文名,要到《1905年澳門公共街道名冊》才有了葡、中對照的街名。 7也就是說,全澳的中文街道名稱到1905年才有官方統一規範的版本。此所以1893年時,對孫醫館所在的同一條小巷,有的華人叫右鄰,有的華人叫右街。
學術界對孫醫館的地址,目前有議事亭前地14、14A及16A號三個說法,但筆者認為,直到1893年9月離開澳門為止,孫醫館一直在仁慈堂右巷內,沒有搬遷到別的地方。
二、美麗的誤會:議事亭前地14號及16A號說
議事亭前地14號及16A號說主要來自陳樹榮及黃宇和兩位先生。
陳樹榮的14號說,其依據是刊登於“1895年11月9日”Echo Macaense所載的仁慈堂會議記錄。8 其實,這份仁慈堂會議記錄最早刊載於1895年9月7日《澳門憲報》(Boletim Official),當中記載議事亭前地14號房屋曾租給華人孫逸仙(Sin-Iat-Sin,圖6)。其時仁慈堂管理委員會換屆,新一屆成員於9月3日的會議上,發現上一屆管委會的賬目不清、管理不善,其例子便是議事亭前地14號房屋租務的一筆糊塗賬。支持新一屆管委會的Echo Macaense見到《澳門憲報》上的會議記錄,大呼“震驚”(espantoso),連忙以《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Um Documento Importantissimo)為題全文轉載(圖7)。這是仁慈堂會議記錄刊於Echo Macaense的原因。只是,Echo Macaense轉載這份會議記錄的日期是9月11日,而不是11月9日。 9
圖6 《澳門憲報》刊載的仁慈堂會議記錄,稱議事亭前地14號曾租給孫逸仙(Sin-Iat-Sin,此為舊拼寫,現通行作Sun-Yat-Sen)
圖7 Echo Macaense以《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Um Documento Importantissimo)為題轉載《澳門憲報上的仁慈堂會議記錄
仁慈堂會議記錄把孫中山租用的房屋記為議事亭前地14號,應是筆誤,因為孫中山租的是14A號(參看下文)。14號房屋於1892年11月19日前已被同善堂買下做為會址。10 1874年《澳門市公共街道命名冊》顯示,議事亭前地其時已有14A號門牌,11 與14號房屋相連,此從同善堂會址的舊照片可證(圖8)。12
圖8 這張大約是1920年的照片,顯示議事亭前地14號同善堂及相連的14A號房屋
圖8-1 照片隱約可見同善堂門牌為14號
圖8-2同善堂相連房屋門牌為14a號
至於黃宇和教授提出的議事亭前地16A號(即便民藥房)說,乃是他認為按中國人對房屋位置稱呼的習慣,左右恰與西方相反,故“仁慈堂右鄰”便是16A號。13 黃教授以中國人習慣來解讀“右”的位置,非常正確;但以仁慈堂(16號)來判定其“右”邊建築物(16A)為孫醫館,忽略了“右鄰/右街”也可以是指巷內的房屋,可謂百密一疏。
以上兩說皆是美麗的誤會,因為仁慈堂租給孫中山的是議事亭前地14A號房屋。
三、簽租約、無搬遷:議事亭前地14A號房屋
根據仁慈堂披露的租約文本,孫中山租用的是議事亭前地14A號門牌的房屋(圖9)。14
圖9 仁慈堂租約記載租給孫中山的房屋為議事亭前地14A號
仁慈堂與孫中山是在1893年8月26日簽訂14A號租約,訂明“租期由當年9月1日起計,以144元澳門幣的價格租用一年、每月預付、由華人葉侶山擔保”。也就是說,直至1893年9月1日前,孫中山不是14A號房屋的租客。
事實上,孫中山原來打算租的是仁慈堂位於議事亭前地16號的房屋。據孫中山研究者霍啟昌教授查找到的資料,1893年8月3日仁慈堂會議記錄載,“一位中國醫生孫逸仙,他居住在仁慈堂的其中一間屋,打算租議事亭前地16號的一間屋,但請求清潔(該屋)因有一中國人在屋死去。行政委員會決定由建議者(孫逸仙)自己進行這項工作”。15 這份會議記錄透露了三件事:
1. 孫逸仙“居住在仁慈堂的其中一間屋”,這間屋應該便是仁慈堂大樓後的孫醫館;“居住”兩字顯示這間屋不僅是醫館,也是孫中山的住所。
2. 當年8月3日前孫中山向仁慈堂提出想租用議事亭前地16號。黃宇和教授認為孫醫館在今16A號房屋,果若如此,孫中山去租用一巷之隔的16號便令人難以理解。再證此說為非。
3. 議事亭前地16號原有租戶已死去,孫中山想仁慈堂去做房屋清潔,但仁慈堂要孫中山自行負責。
根據仁慈堂檔案記載,當時16號的租戶叫李獻廷,這死去的中國人便是他。16 1893年7月18日《鏡海叢報》創刊號以《凶案堪駭》為題報導,謂“李獻廷⋯⋯五月廿九晚八打鐘……行至王家新街,突有凶人用刀刺,身受三傷”;“無如傷重勢危,延至次晨而逝”(圖10)。17 五月廿九日即西曆7月12日。同一期Echo Macaense也有報導此件凶案,內容大同小異(圖11)。18 《鏡海叢報》漢、葡兩版對李獻廷案的報道,證明前述8月3日仁慈堂會議記錄的真確(有一中國人在屋死去)。李獻廷是7月13日早上死去,那麼孫中山便是於7月14日至8月3日之間向仁慈堂提出想租用16號屋。
圖10 《鏡海叢報》創刊號以《凶案堪駭》為題報導李獻廷案件
圖11 同日Echo Macaense同樣報導此案
霍啟昌推測,孫中山可能為免麻煩(不想清潔房屋),轉而租用14A號。19 正如前述,孫中山是在1893年8月26日簽訂14A號租約,且租期由當年9月1日起計。必須要留意,文獻只記載孫中山簽下14A號租約,並無記載他是想把孫醫館搬到這裡。即使他真的是想搬遷醫館,也得是9月1日之後才能開業。
然而,孫中山於9月26日在Echo Macaense刊登《聲明告白》,宣佈“晉省有事”,所有“中西藥局事務統交陳孔屏兄代理”,落款日期是“光緒十九年八月十六日”(圖12),即1893年9月25日。此《聲明告白》說明孫中山此次離澳,短時間內不會回來,故需要公開授權予陳孔屏代理;若只是兩三天的短暫離開,便無需大費周章刊登聲明了。
那麼,在9月1日至孫中山離澳期間,議事亭前地14A號有沒有被用來做孫醫館呢?筆者認為沒有,因為刊載孫中山診症地點的《春滿鏡湖》廣告在9月26日及10月4日仍在刊出,診症地點依然寫著“仁慈堂右鄰寫字樓”。若孫醫館已在9月1日後搬去新址,廣告內容豈會不改,總不能讓病人去摸門釘吧?同時,10月4日之後Echo Macaense就沒有《春滿鏡湖》廣告,只剩中西藥局廣告,那是因為孫中山已離澳,醫館無人開診,自然不能再登;中西藥局因有陳孔屏在打理而無礙經營,便繼續賣廣告。
圖12 Echo Macaense上的《聲明告白》廣告,說明孫中山打算離澳一段長時間
目前我們不知道孫中山租下議事亭前地14A號作何用途,也不知道他為何在8月26日簽新租約,9月26日就登聲明稱“晉省有事”,但孫醫館的位置應可確定:它便是在文獻已確鑿記載、當年的仁慈堂右鄰/右街的某樓房內(圖13),不曾搬遷。
圖13 仁慈堂右巷現況俯瞰圖
作者附記:本文改寫自筆者研究孫中山澳門史蹟的論文,為適應網上發表,刪去相關文獻綜述及其他與主題無關的考證文字。
1. Echo Macaense, N.º 1, 18 de Julho de 1893. https://bndigital.bnportugal.gov.pt/idviewer/190443/7。進入日期:2024年11月23日。現時出版的漢語版《鏡海叢報》(影印本)附錄了葡語版的部分版面,主要是與孫中山有關的中文廣告頁面,但卻是從1893年7月25日Echo Macaense第2期開始,缺少1893年7月18日的創刊號。《鏡海叢報(影印本)》,澳門、上海:澳門基金會、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0年,頁415。
2. Padre Manuel Teixeira, Toponímia de Macau Vol.1: Ruas com nomes genéricos (Macau: Instituto Cultural, 1997), p. 102.
3. Padre Manuel Teixeira, Toponímia de Macau Vol.1, p. 104. See also O Independente, Vol. X, N.º 436, 14 de Fevereiro de 1888, p. 2.
4. Sociedade De Geografia De Lisboa. Planta da peninsula de Macau. [S.l, 1889] Map. https://www.loc.gov/item/2002624048/.
5. Euclides Honor Rodrigues Viana, Cadastro das vias públicas de Macau no anno de 1905 (Macau: Tipografia Noronha & Ca., 1906), p. 77.
6. 1882年11月曾公佈過新填海地段幾條街的中文街名,但僅此一例。湯開建、吳志良主編:《澳門憲報中文資料輯錄(1850-1911)》,澳門:澳門基金會,2002年,頁84。
7. 勞加裕:〈《澳門市街道名冊》的演變〉,龍發枝、勞加裕主編:《1874 ︰澳門市公共街道命名冊》,澳門:遺產學會,2017年,頁128-129。
8. 黃宇和將陳樹榮系列文章整理成表,請參看,黃宇和:《三十歲前的孫中山:翠亨、檀島、香港 1866-1895》,北京:三聯書店,2012年,頁444-446。
9. Echo Macaense, N.º 9, 11 de Setembro de 1895, p. 2. 霍啟昌最早指出此日期之誤。見霍啟昌:《紀念孫中山先生在澳行醫120周年》,澳門:澳門國際研究所,2013年,頁8-13。這份會議記錄與孫中山相關部分的中文譯本,見金國平:〈《鏡海叢報》之主筆考——孫中山先生隱瞞與鏡湖醫院華人之衝突試析〉,李向玉主編:《"辛亥革命與澳門"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澳門:澳門理工學院,2012年,頁241。
10. 黃雁鴻:《同善堂與澳門華人社會》,北京:商務印書館,2012年,頁151-153。
11. 龍發枝、勞加裕:《1874年 ︰澳門市公共街道命名冊》,澳門:遺產學會,2017年,頁11。
12. 王熹主編:《善與人同︰跨越三世紀的同善堂》,澳門:澳門理工學院,2018年,頁5;林發欽主編:《孫中山在澳門》,澳門:澳門理工學院,2016年,頁65。霍啟昌誤以為14A號是14號的地下店鋪,故其結論有誤。霍啟昌:《紀念孫中山先生在澳行醫120周年》,頁24。
13. 黃宇和:《三十歲前的孫中山:翠亨、檀島、香港 1866-1895》,北京:三聯書店,2012年,頁443-457。黃宇和後獲澳門學者黃天相告,謂已有葡人學者找出葡文租約原件,“證明是十四號”。黃宇和:《歷史偵探:從鴉片戰爭到辛亥革命》,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18年,頁401。
14.〈孫中山在澳史料有重大發現 仁慈堂租約確定孫醫館位置〉,《澳門日報》,2012年12月30日,版B05。霍啟昌:《紀念孫中山先生在澳行醫120周年》,頁11;林發欽主編:《孫中山在澳門》,頁64。
15. 霍啟昌:《紀念孫中山先生在澳行醫120周年》,頁13。
16. 同上,頁11。
17. 〈凶案堪駭〉,載《鏡海叢報》光緒十九年六月初六日(1893年7月18日),第一號,第六頁。https://bndigital.bnportugal.gov.pt/idviewer/190443/9。
18. Echo Macaense, N.º 1, 18 de Julho de 1893, p. 2. 葡文版的報導謂“(醫生)他們以專業技術處理了傷者的傷口,隨後將傷者抬上木板,送回其位於議事亭前地的住所”。此報導從側面證明仁慈堂會議錄記載李獻廷住所在議事亭前地16號為正確。
19. 霍啟昌:《紀念孫中山先生在澳行醫120周年》,頁13。
更新日期:202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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