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十六年(1890年1月21日─1891年2月8日)10月27日,澳門總督布渣頒佈第146號訓令,為了配合澳門半島的發展,決定建築一長堤,連接青洲與澳門,同時青洲亦可作為船隻之停泊處,工程預算23800澳門元,施工期兩年。工程完成後,命名為“青洲大馬路”,葡文名為“博爾札參政大馬路”(Avenida do Conselheiro Boria)。[1]

[1]Macau na Memória do Tempo, p.40, 轉自樊燕玲:《澳門青洲問題研究》, 第34頁,暨南大學中國古代史碩士論文,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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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