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十一年(1872年2月9日─1873年1月28日)4月23日,《申報》記載:澳門賣豬仔生意甚多。澳門今賣人之法,仿鴉片煙例,則有曰賣盤期,有曰賣現銀。目下行情,賣盤期者,每人價銀98元;賣現銀者,每人125元至135元。[1]

[1]《申報》1872年4月23日《賣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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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