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七年(1881年1月30日─1882年2月17日)3月18日,澳門政府收購南灣街27號塞爾卡爾宮為總督府,因塞爾卡爾子爵夫人[1]把塞爾卡爾宮抵押給渣打銀行,而由區法院法官拍賣給能支付其作價金額五分之四的人,即25068. 66元,最後由澳門政府拍得。澳門政府遂將此地正式作為總督府。[2]

[1]塞爾卡爾子爵夫人指的是梅洛的妻子,小梅洛僅有男爵銜而無子爵銜。塞爾卡爾子爵逝世前曾將南灣別墅和聖珊澤宮作為遺產劃分給其妻子。關於南灣別墅和聖珊澤宮的產權糾紛,是當時澳門民事訴訟中一件很複雜的案件,詳情可參閱Isabel Nunes, Santa Sancha, pp. 12—14.

[2]Manuel Teixeira, Toponímia de Macau, Vol. 1, p.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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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