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六年(1917年1月1日─1917年12月31日)1月29日,下午3時,澳門政府在國課衙門大堂將仁慈堂彩票生意用暗票形式出投,招人承充,以8年為期,自立合同之日起計。[1]

[1]《澳門政府憲報》1917年第1號,第9─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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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