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1月31日─1901年2月18日)3月30日,粵紳劉學詢在澳門報告,由澳門前後運入內地快槍26000杆,另彈藥戰具,澳督借籌款項。各處盜匪、會匪皆得利器,現已另行設法查禁。其運送方法之一即是“向澳門或香港之嶋司,贈以賄賂,由德意志之某會社密輸入兵器於澳門或香港,進則利用廣東河,以密送之梧州”[1]。
[1]《李鴻章全集》第3冊《電稿》,第900頁;田野橘次:《最近支那革命運動》,第11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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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1月31日─1901年2月18日)3月30日,粵紳劉學詢在澳門報告,由澳門前後運入內地快槍26000杆,另彈藥戰具,澳督借籌款項。各處盜匪、會匪皆得利器,現已另行設法查禁。其運送方法之一即是“向澳門或香港之嶋司,贈以賄賂,由德意志之某會社密輸入兵器於澳門或香港,進則利用廣東河,以密送之梧州”[1]。
[1]《李鴻章全集》第3冊《電稿》,第900頁;田野橘次:《最近支那革命運動》,第118頁。
更新日期:2019/01/15
1866年(清同治五年)3月,苦力船“拿破崙•卡尼伐羅”號從澳門出洋,船上的華工因不堪虐待,奮起奪船,遭到武裝鎮壓,大批華工被槍殺。船方又縱火燒船,到烈火無法撲滅時,該船船長、船員堅持不打開囚禁華工的鐵柵,自己急忙棄船逃走,而船上數百名華工則全部被活活燒死。
“拿破崙·卡尼伐羅”號慘案
華人被澳葡軍人殺害事件。1826(清道光六年)年初,在澳門的華人少年嚴亞照被葡萄牙少校法瓦喬(Favacho)殺害,其母嚴徐氏向香山縣府指控殺人兇手。香山縣府要求澳葡當局將被告送交香山縣丞衙門審訊。澳葡當局訛稱“兇手”是帝汶奴隸麥努埃爾,聲稱兇手應按葡萄牙法律判罪。嚴徐氏即至廣州上訴,兩廣總督阮元派廣州知府高廷瑤去澳門查處,高廷瑤多次向澳葡當局索取兇犯,仍遭拒絕,僅讓中國官員在澳門獄中面訊“罪犯”。結果,中國官員確認此人因醉酒殺人,澳葡當局又堅持照葡萄牙法律處決罪犯。3月13日,在澳門絞死這名帝汶奴隸時,聚集在刑場上的居澳華人發生暴動。他們認為被處決者無罪,兇手卻逍遙法外,還用磚石投擲中葡官員,搗毀法瓦喬的住宅,甚至準備衝擊大炮台。澳門總督出動配備有野戰炮的軍隊及炮船,並擊斃了一名中國居民,才勉強鎮住局勢。居澳華人還要求中斷對澳門葡人的糧食供應,因中國官府的阻撓而未能成功。
嚴亞照案
鴉片戰爭後,隨着中國五大口岸的對外開放,東南沿海的貿易日益活躍,而沿海各省的中國水師在鴉片戰爭中損失殆盡,失去打擊海盜的能力。海盜活動十分猖獗,對中外商船造成嚴重威脅。這種形勢給澳門的葡萄牙人創造了一種新的職業——護航,他們在澳門大量建造護航快艇,開始為中外商船護航。澳門葡人建造的雙桅快艇,船體堅固、船速很快、載重量大多為50至100噸,最大為150噸,每條船上一般配備5名葡萄牙人,10名廣東水手,安裝西式火炮4至6門,最多達20門。海盜非常畏懼這種西式船炮,所以葡萄牙人的護航很受中外商民的歡迎。有時中國官員還僱請他們剿滅海盜。短短幾年中,澳門護航業發展很快。1851年(清咸豐元年),澳門護航艇為60艘,到1855年達到了200艘。後來他們採取向出海船一概發保護證、收護航費的辦法,向中國船隻勒收巨額保護費。有巨利可獲的護航事業,在一段時期內成了澳葡的重要行業。
護航業的興起
1935年11月30日,泛美航空公司開闢港澳航線。航機為四引擎“馬丁103”型水陸兩用機,命名為“菲律賓飛剪”號,後易名為“中國飛剪”號。該航線每星期僅開航一次,設有導航用的無線電台,航機時速130英里,由香港到澳門約需25分鐘。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該航線中斷。
港澳民航線開通
兩個華人被葡萄牙士兵殺害一案。1748年(清乾隆十三年)6月某日晚,華人李廷富、簡亞二在澳門街上遊逛,被巡夜的葡萄牙士兵亞嗎嚧、安哆呢當作嫌疑犯加以拘捕。在押解途中,李、簡二人企圖逃跑,亞嗎嚧等竟將他們毒打致死。第二天,香山縣丞獲悉此事,便與澳葡當局交涉。而清楚該案詳情的澳督梅內澤斯(António José Teles de Meneses)卻將兩位死者的屍體扔入大海,並否認見過這兩個中國人,但有位知情的土生葡人佛朗哥(Franco)向中國官府告發了罪犯,海防同知張汝霖等便再次要求澳葡當局交出被害人屍體與兇犯。梅內澤斯不僅拒絕交屍、交犯,甚至拒絕中國官員審訊兇犯。於是,廣東大吏下令封閉關閘,停止對澳門的糧食供應,並命令中國居民離開澳門。在這種形勢下,梅內澤斯仍增兵修城,準備頑抗。梅內澤斯以應付突然事變為藉口,立即將兩名兇犯流放帝汶島。兇犯離澳後,澳葡官員只好以重賄來求平息這一事件。張汝霖因罪犯已經離澳,又收受賄賂,便向廣東巡撫岳浚謊報李廷富、簡亞二夜入亞嗎嚧、安哆呢之家而被殺死、棄屍,據葡萄牙法律,可判流放。這一案件就這樣草草了結,關閉20餘天的關閘又重新開放。
李廷富、簡亞二命案
清嘉慶年間葡人欲以加租驅趕華人遭制止事件。蕉園圍,與荷蘭園毗連,位於澳門城以北,原不屬澳葡居地。後來,一些有錢的葡萄牙人逐漸購入澳門界牆以北的土地,租借給陸續來澳的中國居民。1799年(清嘉慶四年),葡人業主萬威向租居蕉園圍的中國居民大量加租,欲以這種辦法將華人居民趕走,遭拒絕後,萬威在澳葡當局的支持下,率領黑奴用暴力拆毀蕉園圍閘門,香山縣令李德興根據澳門華民的控狀,要求澳葡當局予以禁止,但無效。後許乃來繼任香山縣令,通知澳葡當局,如不對蕉園圍華人停止迫遷,重修閘門,中國官府將採取封閉關閘,停止糧食供應等。在這種壓力下,蕉園圍加租迫遷事件才停止下來。
蕉園圍加租案
澳門歷史上一次重要的工人運動。1922年5月28日澳葡士兵調戲一名中國婦女,引起民憤,葡警扣押抗議的周蘇等3人。29日近萬名中國工人和民眾聚集警察局,要求釋放被捕工人。葡警開槍打死70多人,傷100多人,造成血案。翌日澳門華商學會、聯合總工會、中華教育會等聯合發起罷市、罷工、罷課行動。澳葡當局宣布戒嚴,解散工會團體。華人大批離澳返粵。全國紛紛聲援,廣東國民外交後援會等力主收回澳門,呈請廣東國民政府、北洋政府進行外交交涉和軍事干預。11月澳葡政府開始與工人代表對話,答應發放撫恤費、恢復已被解散的工會、取消亂黨名目等條件,工潮漸告平息。
“五·二九”工潮
18世紀60年代, 葡萄牙本土在著名政治家龐巴爾(Marques Pombal)侯爵領導下進行了一場改革,其中一項很重要的措施就是取締耶穌會。1762年(清乾隆二十七年),澳葡當局根據葡萄牙的命令,也鎮壓澳門的耶穌會。耶穌會擁有的一切財產,包括聖保祿教堂,都被沒收,聖保祿神學院和聖約瑟修院也被封閉,學員均被驅散,聖保祿神學院圖書館在近兩個世紀內大量收藏的珍貴圖書,全部被賤賣。24名耶穌會士被押送里斯本,關在聖朱利安堡壘。
耶穌會被取締事件
又稱為查封唐人廟事件。阿巴羅修道院(Seminário do Santo Amparo)由耶穌會士通過中國信徒募捐而建成,為一個包括一教堂、一華人望教之家及兩所神學院的綜合體。始建於1679年(清康熙十八年),重建、擴建於1719年,專用於向中國居民傳教和培養中國籍的神職人員, 故又稱為“唐人廟”或“進教寺”。由於此時清政府在內地對天主教進行查禁,傳教士大多被逐往澳門。因此,在澳門中國人人教的人數甚多,還有一部份內地居民專門趕到澳門入教或做禮拜。對於這種違禁活動,廣東官府分別採取了一些措施,禁止中國人來澳入教。香山縣令張汝霖在廣東督撫的允准下,於1747年(清乾隆十二年)3月委派香山司巡檢顧麟會同香山縣丞顧嵩前去查封這座唐人廟。3月20日,張汝霖親自來澳門查封了阿巴羅修道院。澳門主教伊拉利奧(Hilario de Santa Rosa)和耶穌會士試圖煽動澳門議事局進行抗拒,還聲稱如中國政府要封閉教堂,便是“滅教”,他們寧可回國。張汝霖回答是:你們願意遵守中國法令,則呈請封寺;不願遵守中國法令,則可呈請回國。最後,葡萄牙人只好讓步。
查封阿巴羅修道院
人物: | 劉學詢,1855-1935 |
時間: | 清後期(1845-1911年) |
1900年03月30日 | |
地點: | 香港 |
關鍵字: | 武器 |
走私 |
資料來源: | 吳志良、湯開建、金國平:《澳門編年史》第四卷,廣東人民出版社,2009,第2086頁 。ISBN 978-7-218-06327-0 |
語種: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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