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2年4月,曹有在白馬行街創立繅絲廠,成為晚清時期澳門最早的工業投資者之一。[1]
1870年,曹有與沈旺、王祿、德豐等人出資籌建鏡湖醫院,香山縣政府和澳葡當局都表示支持。1871年向澳葡政府公物會辦理登記立契手續,同年10月28日澳葡公物會發佈公告,批准在三巴門外沙崗山邊興建醫院。
曹有與兄長曹雨亭創辦曹存善堂、曹連益堂等商號,擁有大量物業和房地產。[2]
1880年4月,曹有購買水車一架贈送給澳葡政府。澳葡政府認為曹有“乃屬出於情願,亦並無私益,越有功勞,是以本澳官樂為收領”,並對曹有“鄭重表揚,實堪嘉尚”。同年6月17日,葡萄牙王室特賞給曹有御賜聖母金星,他成為當時首位獲此殊榮的晚清澳門華商。[1]同年,他獲得清政府欽賜二品頂戴花翎,並獲賜牌坊“樂善好施”一座,以示旌獎。[3]
1892年秋,孫中山畢業後,得到曹有的長子曹善業,何穗田、陳賡虞等港澳知名人士資助,來到澳門鏡湖醫院擔任首席義務西醫,創辦西醫西藥。孫中山擬在澳門實施“藥局贈藥”,向鏡湖醫院借款1440兩開辦藥局,此舉得到醫院董事們的大力支持。
曹有作為鏡湖醫院的早期倡辦者,最具資歷,以他為首簽名作為孫中山借款的見證人之一,借出相當於鏡湖醫院半年經費的銀兩給孫中山。對於孫中山在澳門行醫的宣傳,曹善業盡力相助[4],與澳門知名人士盧九、陳席儒、吳節薇、宋子衡、何穗田等聯名,1893年9月26日、10月7日在《鏡海叢報》和葡文週報《澳門回聲》刊登“春滿鏡湖”告白,介紹孫中山在澳門的地點、時間、業務範圍及高明的醫術,表彰孫中山的崇高醫德。
曹有生育十多個子女:其中包括曹善業、曹善芳、曹善瓊、曹善布、曹善瑚、曹善元、曹善榮、曹善允、曹善根、曹善麟、曹善謙(子揮)等。[1]
[1].林廣志:《晚清時期澳門華商與華人社會研究》,廣州:暨南大學博士論文,2006,第173-174頁。 [2].《曹氏家族資助孫中山澳門開辦西醫》,載《珠海特區報》,2011年9月21日。 [3].顧廷龍、戴逸:《李鴻章全集9》(奏議九),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第151頁。 [4].《晚清澳門儒商曹有等創辦鏡湖醫院借大量銀款給孫中山辦藥局“贈藥”》,載《羊城晚報》,2011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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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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