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元,字伯元,號芸台,賜諡文達,江蘇儀徵(今江蘇省儀徵市)人。進士、清代著名學者。 阮元是清乾隆年間進士,官至湖廣、兩廣、雲貴總督,體仁閣大學士;在史館倡修《儒林傳》,在杭州設詁經精舍,在廣州創立學海堂。 阮元提倡樸學,精研經籍,學識廣博;羅致學者,從事編書刊印工作;主編《經籍撰詁》,校刊《十三經注疏》,匯刻《皇清經解》;由經籍訓詁,求證於古代吉金、石刻,並擴大到天文、曆算、地理,成為研究我國歷代天文學家、數學家和古文字學提供重要的參考資料。他的論文重文筆之辨,以用韻對偶者為文,無韻散行者為筆,為文提倡駢偶;著有《研經室集》58卷、《研經室詩錄》5卷。 1849年,阮元去世,終年85歲。[1] 歷代方志中,清嘉慶、道光年間阮元主修的《廣東通志》是學術界公認的具有較高品質的一部,歷來備受史志專家所重視。從《阮通志》編纂的時代背景、他本人所具有深厚的學術功底及其居中的領導作用、修志班底的構成及其主要成員的學術素養等方面看,其修志在主客觀兩方面都具備許多有利條件。 從修志過程中發生的在清代學術史上佔有重要地位的江、方之爭考察,《阮通志》優長之處與特點很明顯:全志體例架構既全面又十分完善;編纂選材相當廣泛,具有很高的史料價值;編纂手法方面採用“大字正文,小字箋案”,既較好地追本溯源,又完整地表述事物的演化;全書具有鮮明的從專注考據轉向“經世致用”的時代特徵,反映在具體內容上,是對關乎國計民生的大事都極為關注,並給予充分的闡述;對於歷來方志普遍存在的誇飾攀附流弊則力加警戒,凡辨正與存疑都採取實事求是的態度,並以全域觀念克服以偏概全的地方偏見等。 阮元通過修志培育人才、為振興廣東文化教育事業作出重要的貢獻。[2] 1821年至鴉片戰爭前,伶仃洋鴉片走私中心的形成,澳門鴉片貿易走向低谷。澳門與黃埔的鴉片走私越演越烈,引起兩廣總督阮元的關注。 1820年4月5日,阮元和粵海關監督阿爾邦阿聯名頒佈“嚴禁販賣鴉片”的示諭。1821年,阮元採取果斷措施,首先法辦澳門屯戶葉恆澍;接著懲罰庇護隱瞞外船夾帶鴉片的廣州行商之首伍敦元,摘掉他的三品頂戴。他派遣一名官吏做暗探,監視海關收稅的哨艇,在緝拿之中,該官吏用刀砍傷了一兩個走私販子,令往日那些肆無忌憚的煙販有所收斂。同年11月,清朝廷宣佈驅逐泊在黃埔的躉船,同時封鎖澳門。 澳門和黃埔的鴉片走私受到這一連串打擊後,“夷商”無處存儲鴉片,相率轉赴伶仃洋。道光元年後,伶仃洋鴉片走私中心開始形成。[3] [1]王烈夫:《元明清詩詞名作注解析譯》,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94,第148頁。 [2]顏廣文等:《論阮元與〈廣東通志〉的編纂》,載“中華文史網",2007年10月16日,http://www.historychina.net/qsyj/ztyj/sxs/2004-12-20/25776.shtml。 [3]《澳門的鴉片貿易》,載“文化共享網",2007年11月21日,http://218.4.83.214:8089/datalib/2004/AreaSummary/DL/DL-20040218113604/view?searchterm=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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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