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2月14日─1821年2月2日)4月4日,澳門舉行祝福瑪麗亞·格羅利亞(Maria da Glória)公主誕生活動。紅衣司鐸迪亞斯·利馬(António José Victor Dias de Lima)領唱讚美詩,還組織了三天的燈飾。
[1]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24頁。
關聯資料
更新日期:2019/01/15
清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2月14日─1821年2月2日)4月4日,澳門舉行祝福瑪麗亞·格羅利亞(Maria da Glória)公主誕生活動。紅衣司鐸迪亞斯·利馬(António José Victor Dias de Lima)領唱讚美詩,還組織了三天的燈飾。
[1]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第24頁。
更新日期:2019/01/15
人物: | 瑪麗亞.格羅利亞(Glória, Maria da) |
迪亞斯.利馬(Lima, António José Victor Dias de) | |
時間: | 清中期(1760-1844年) |
1820年04月04日 | |
關鍵字: | 公主 |
紅衣司鐸 | |
慶祝活動 |
資料來源: | 吳志良、湯開建、金國平主編:《澳門編年史》第三卷,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9,第1398頁。ISBN 978-7-218-06327-0 |
版權資訊: | 澳門基金會 |
語種: | 中文 |
登錄號碼: | t0004216 |
1935年11月30日,泛美航空公司開闢港澳航線。航機為四引擎“馬丁103”型水陸兩用機,命名為“菲律賓飛剪”號,後易名為“中國飛剪”號。該航線每星期僅開航一次,設有導航用的無線電台,航機時速130英里,由香港到澳門約需25分鐘。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該航線中斷。
港澳民航線開通
1866年(清同治五年)3月,苦力船“拿破崙•卡尼伐羅”號從澳門出洋,船上的華工因不堪虐待,奮起奪船,遭到武裝鎮壓,大批華工被槍殺。船方又縱火燒船,到烈火無法撲滅時,該船船長、船員堅持不打開囚禁華工的鐵柵,自己急忙棄船逃走,而船上數百名華工則全部被活活燒死。
“拿破崙·卡尼伐羅”號慘案
18世紀60年代, 葡萄牙本土在著名政治家龐巴爾(Marques Pombal)侯爵領導下進行了一場改革,其中一項很重要的措施就是取締耶穌會。1762年(清乾隆二十七年),澳葡當局根據葡萄牙的命令,也鎮壓澳門的耶穌會。耶穌會擁有的一切財產,包括聖保祿教堂,都被沒收,聖保祿神學院和聖約瑟修院也被封閉,學員均被驅散,聖保祿神學院圖書館在近兩個世紀內大量收藏的珍貴圖書,全部被賤賣。24名耶穌會士被押送里斯本,關在聖朱利安堡壘。
耶穌會被取締事件
兩個華人被葡萄牙士兵殺害一案。1748年(清乾隆十三年)6月某日晚,華人李廷富、簡亞二在澳門街上遊逛,被巡夜的葡萄牙士兵亞嗎嚧、安哆呢當作嫌疑犯加以拘捕。在押解途中,李、簡二人企圖逃跑,亞嗎嚧等竟將他們毒打致死。第二天,香山縣丞獲悉此事,便與澳葡當局交涉。而清楚該案詳情的澳督梅內澤斯(António José Teles de Meneses)卻將兩位死者的屍體扔入大海,並否認見過這兩個中國人,但有位知情的土生葡人佛朗哥(Franco)向中國官府告發了罪犯,海防同知張汝霖等便再次要求澳葡當局交出被害人屍體與兇犯。梅內澤斯不僅拒絕交屍、交犯,甚至拒絕中國官員審訊兇犯。於是,廣東大吏下令封閉關閘,停止對澳門的糧食供應,並命令中國居民離開澳門。在這種形勢下,梅內澤斯仍增兵修城,準備頑抗。梅內澤斯以應付突然事變為藉口,立即將兩名兇犯流放帝汶島。兇犯離澳後,澳葡官員只好以重賄來求平息這一事件。張汝霖因罪犯已經離澳,又收受賄賂,便向廣東巡撫岳浚謊報李廷富、簡亞二夜入亞嗎嚧、安哆呢之家而被殺死、棄屍,據葡萄牙法律,可判流放。這一案件就這樣草草了結,關閉20餘天的關閘又重新開放。
李廷富、簡亞二命案
1611年(明萬曆三十九年),由9艘戰船組成的葡萄牙護航艦隊抵達澳門,中國官府要這支船隊照章交納船税。指揮這支艦隊的梅內澤斯(Dom Diogo de Vasconcelos de Menezes)卻以這些船隻為王家兵船為由,拒絕納税,並威脅中國官吏,必要時將以武力對抗。廣東官府下令封澳,斷絕對澳門的糧食供應,引起了當地葡萄牙人對梅內澤斯的不滿,他們抓住幾個船長,強迫船長向中國官府交税。梅內澤斯等繼續抗拒,市民集結到議事亭,要議事局出面解決。最後,由議事局為艦隊代交了4870兩銀子的船税才使風波平息。
梅內澤斯抗税事件
一位英國人被澳葡當局囚禁的事件。1829年(清道光九年)8月,英國船長貝克(Baker)毆打多次對他妻子非禮的澳葡官員洛雷羅(Loureiro)。事發後,澳葡當局未加審判,便將貝克囚禁於大炮台。英國東印度公司特別委員會主席布樓東(Plowden)屢次與澳葡當局交涉都不能使貝克獲釋。澳葡當局還公開否認布樓東有任何官方或代表官方的資格與他們交涉。在囚禁55天後,貝克被迫交出一筆保證金才重獲自由。
洛雷羅事件
鴉片戰爭後,隨着中國五大口岸的對外開放,東南沿海的貿易日益活躍,而沿海各省的中國水師在鴉片戰爭中損失殆盡,失去打擊海盜的能力。海盜活動十分猖獗,對中外商船造成嚴重威脅。這種形勢給澳門的葡萄牙人創造了一種新的職業——護航,他們在澳門大量建造護航快艇,開始為中外商船護航。澳門葡人建造的雙桅快艇,船體堅固、船速很快、載重量大多為50至100噸,最大為150噸,每條船上一般配備5名葡萄牙人,10名廣東水手,安裝西式火炮4至6門,最多達20門。海盜非常畏懼這種西式船炮,所以葡萄牙人的護航很受中外商民的歡迎。有時中國官員還僱請他們剿滅海盜。短短幾年中,澳門護航業發展很快。1851年(清咸豐元年),澳門護航艇為60艘,到1855年達到了200艘。後來他們採取向出海船一概發保護證、收護航費的辦法,向中國船隻勒收巨額保護費。有巨利可獲的護航事業,在一段時期內成了澳葡的重要行業。
護航業的興起
人物: | 瑪麗亞.格羅利亞(Glória, Maria da) |
迪亞斯.利馬(Lima, António José Victor Dias de) | |
時間: | 清中期(1760-1844年) |
1820年04月04日 | |
關鍵字: | 公主 |
紅衣司鐸 | |
慶祝活動 |
資料來源: | 吳志良、湯開建、金國平主編:《澳門編年史》第三卷,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9,第1398頁。ISBN 978-7-218-063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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